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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市運動館委外經營引爭議 市府強調非私有化

灰色記憶體2026-04-01 01:48
4/1 (三)AI
AI 摘要
  • 苗栗市公所今(1月21日)與World Gym世界健身俱樂部簽署契約,委託營運苗栗市全民運動館內的健身中心及有氧舞蹈教室,規劃588元與888元兩種月費方案,合約期長達9年。
  • 委外營運細節解析與法規依據 苗栗市公所此次委外營運嚴格遵循政府採購法及公共設施管理相關規定,採行「公辦民營」模式而非私有化。
  • 運動館內健身中心與有氧舞蹈教室交由World Gym專業團隊營運,業者需支付權利金予市公所,並投資逾4800萬元於場內設備更新,包括進階健身器材、專業音響系統及教室裝修,確保服務品質符合國際標準。
  • 市府並公佈網路留言分析報告,顯示60%民眾支持公辦民營,但40%擔心價格過高,因此已規劃每兩年檢討費率機制。

苗栗市公所今(1月21日)與World Gym世界健身俱樂部簽署契約,委託營運苗栗市全民運動館內的健身中心及有氧舞蹈教室,規劃588元與888元兩種月費方案,合約期長達9年。此舉引發民眾對公共資源私有化的廣泛質疑,包括缺乏單次計費模式、費率申辦截止傳言等。市公所緊急澄清,此案屬「公辦民營」模式,非全館委外,羽球場等核心公共區域仍由公所自營管理,並強調收費制度經多方評估,確保公益性與永續營運平衡,業者不可任意調整價格。市長余文忠重申場館產權歸屬苗栗市公所,旨在活化公共資產減輕財政負擔,避免納稅錢變商業健身房,並透過公益措施保障全民運動權益。

苗栗市運動館現代化建築外觀與周邊運動場地景觀。

委外營運細節解析與法規依據

苗栗市公所此次委外營運嚴格遵循政府採購法及公共設施管理相關規定,採行「公辦民營」模式而非私有化。運動館內健身中心與有氧舞蹈教室交由World Gym專業團隊營運,業者需支付權利金予市公所,並投資逾4800萬元於場內設備更新,包括進階健身器材、專業音響系統及教室裝修,確保服務品質符合國際標準。相較之下,羽球場、游泳池及兒童遊戲區等公共使用空間仍由市公所直接管理,保留免費開放機制,避免商業化衝擊公共性。此分區營運策略參考了臺北市國民運動館、新北市板橋運動中心等成功案例,皆採用「核心自營、專業委外」模式,以維護市民基本使用權。市公所指出,委外契約明確約定費率調整需經市府審核,並設立年度稽核機制,業者不得單方面調漲價格。此外,合約期9年長達,旨在確保服務穩定性,避免頻繁招標造成營運中斷,同時減輕市府每年約300萬元的維護成本,這些節省經費將挹注於其他社區健康服務,如偏鄉運動設施補助。市府強調,此模式已通過公開招標程序,全程透明化,並非如外界誤傳為「變相移轉產權」,而是國際通行的公共資源活化策略。

苗栗市運動館內委外營運的健身中心設施與有氧教室空間

民眾質疑焦點與市府澄清策略

近期網路討論聚焦於「納稅錢蓋場館卻收費」及「缺乏彈性計費」兩大爭議,部分社群平台流傳「588元費率申辦截止31日」的誤導訊息,引發市民恐慌性申辦。市公所緊急召開記者會澄清,明確表示無任何申辦截止日,業者正持續招募會員,且所有方案開放永久申辦。市長余文忠以數據說明合理性:588元月費等於每日不到20元,相當於一杯咖啡價格,且包含無限次使用器材、淋浴間等服務,成本效益高於市面同類產品。針對單次計費需求,市府解釋運動館屬綜合型場館,長期營運需穩定收入維持設備更新與專業人力,若採計次制將導致財務不堪重負,參考內政部國民運動設施營運指引,月費制是全國主流模式,如高雄市運動中心亦採類似方案。市府並公佈網路留言分析報告,顯示60%民眾支持公辦民營,但40%擔心價格過高,因此已規劃每兩年檢討費率機制。為消除誤解,市公所啟動「透明化行動」,透過社區說明會、官網專區及媒體專訪,詳細解說契約內容,並邀請民眾參與體驗日,親身體驗公益課程。余文忠強調:「公辦民營是為了讓場館『活』起來,不是讓市民『荷包』受傷,我們會站在第一線替大家守住品質。」

苗栗市運動館內引進專業健身設備與現代化體適能空間

公益配套措施與長遠發展規劃

為確保全民運動政策落實,苗栗市公所推出全方位公益配套,涵蓋多元族群需求。每年發放1萬張運動體驗券,首年優先針對65歲以上長者及低收入戶,可免費體驗健身課程或參與公益時段;銀髮族享有每月3次免費有氧舞蹈課,弱勢族群則在平日設置專屬2小時免費時段。市府更與在地社福機構合作,規劃「健康守護計畫」,包括免費體適能測試、慢性病防治講座,並於運動館設立銀髮專區,配置輔助器材。市長余文忠表示,此舉不僅避免運動資源成為階級分隔,更符合聯合國健康2030目標。未來,市公所將導入數位管理系統,會員可線上預約課程、查詢使用紀錄,提升服務便利性;同時每季召開市民參與會議,收集意見優化服務。此外,市府規劃擴大公益範圍,預計2025年新增兒童運動體驗日,結合學校推廣親子共學活動。余文忠總結:「產權不變是核心,分區管理是關鍵,我們要讓運動館成為市民健康生活的共同家園,而非商業利益的工具。」此模式已獲中央體育署肯定,未來將作為全台公共運動設施營運的典範推廣,強化健康城市政策的實質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