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傑仕堡弊案吳東進首出庭喊冤強調奉獻公益絕非貪利
- 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因涉嫌「新板傑仕堡全齡生活園區」弊案,被控將園區房屋出租給個人掌控之關係企業,卻讓公司負擔上億元裝潢費用,導致新光人壽損失近億元,去年遭新北地檢署依《保險法》特別背信罪起訴並求刑五年。
- 傑仕堡全齡園區涉利益輸送 檢方指控吳東進未迴避關係人交易 新光人壽於板橋投資的頂級酒店式住宅「新板傑仕堡」,原意打造全齡共享生活圈,結合醫療、保全、頂級健身及酒店式管理等服務,成為北台灣知名的高端養老與健身複合式園區。
- 然而,檢方調查卻發現,新光人壽在出租園區三棟部分房屋時,疑似未依法迴避關係人交易,將空間出租給吳東進可實質掌控的傑仕堡健身、傑仕堡商旅、新禧悅三間公司,分別經營健身房、月子中心及商旅業務。
- 新北地檢署在掌握相關事證後,大動作發動搜索行動,傳喚吳東進、盧麒堯、張良梓、林偉傑及傑仕堡商旅負責人呂炳賢、新光人壽前總經理蔡雄繼等人到案說明。
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因涉嫌「新板傑仕堡全齡生活園區」弊案,被控將園區房屋出租給個人掌控之關係企業,卻讓公司負擔上億元裝潢費用,導致新光人壽損失近億元,去年遭新北地檢署依《保險法》特別背信罪起訴並求刑五年。吳東進今日(6日)頭戴黑帽、墨鏡,在律師陪同下首次出庭,當庭向法官喊冤,強調自己長年奉獻醫療、國際外交等公益,絕非貪圖利益之人,懇請法官明察還其清白。
傑仕堡全齡園區涉利益輸送 檢方指控吳東進未迴避關係人交易
新光人壽於板橋投資的頂級酒店式住宅「新板傑仕堡」,原意打造全齡共享生活圈,結合醫療、保全、頂級健身及酒店式管理等服務,成為北台灣知名的高端養老與健身複合式園區。然而,檢方調查卻發現,新光人壽在出租園區三棟部分房屋時,疑似未依法迴避關係人交易,將空間出租給吳東進可實質掌控的傑仕堡健身、傑仕堡商旅、新禧悅三間公司,分別經營健身房、月子中心及商旅業務。
根據起訴書內容,吳東進在決策過程中並未迴避其關係人身份,甚至親自參與會議討論並主導出租案通過。其中,B棟二樓的健身房出租案最為關鍵,吳東進不僅參與董事會議事,更涉嫌在董事會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耗資一億二千二百六十九萬元的裝潢工程費用,轉由新光人壽支付。此舉明顯違反公司治理原則,使公司資產蒙受重大損失。
檢方進一步指出,新光人壽甚至無償提供數百間房間供吳東進的三家企業使用,整體計算下來,公司因此損失高達九千九百四十七萬餘元,而健身房近九成的收益卻全數歸入吳東進個人名下,利益分配極度失衡。
裝潢費用爭議成焦點 近億元損失引爆司法調查
本案的核心爭議在於裝潢費用的承擔方式。檢方認定,健身房裝潢本應由承租方自行負擔,但吳東進利用其擔任新光人壽董事長的職權,透過不當決策程序,將這筆上億元的費用轉嫁給新光人壽。此舉不僅涉及《保險法》特別背信罪,更觸及公司治理中最敏感的利益衝突問題。
新北地檢署在掌握相關事證後,大動作發動搜索行動,傳喚吳東進、盧麒堯、張良梓、林偉傑及傑仕堡商旅負責人呂炳賢、新光人壽前總經理蔡雄繼等人到案說明。訊後,檢方認定吳東進涉犯重罪且有串證之虞,裁定以新臺幣一億元交保,創下近年金融弊案交保金額新高。其餘被告中,盧麒堯、蔡雄繼各以二百萬元交保,張良梓、呂炳賢、林偉傑三人則各以一百萬元交保。
檢方在起訴書中強調,吳東進年近八十歲,長年經營新光金控及新光人壽,本應深知公司治理與誠信經營的重要性,卻未能區分公司利益與個人利益,形同以公濟私。當個人利益與公司治理觀念衝突時,竟使後者蕩然無存,嚴重影響金融市場秩序與投資人信心。
吳東進出庭喊冤 強調公益奉獻否認貪圖私利
面對檢方指控,吳東進今日在新北地方法院首次出庭時,頭戴黑色帽子、配戴深色墨鏡,在律師陪同下步入法庭。當法官詢問其對於起訴事實的意見時,吳東進當庭表示:「我被起訴真的很冤枉,我奉獻醫療、新光醫院及國際外交等公益,絕非貪圖利益之人,拜託法官大人明察,還我清白。」
吳東進的辯護方向主打「公益形象牌」,試圖將其數十年在商界的貢獻與本案切割。他強調,新光醫院長期以來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在國際外交場合也多次代表臺灣企業界發聲。律師團則主張,相關交易均經董事會合法決議,並無背信意圖,裝潢費用的承擔方式也符合商業慣例,檢方起訴有誤會之處。
不過,檢方早已預料到此辯護策略,在起訴書中已明確指出,公益貢獻不能成為違法利益輸送的擋箭牌。即便吳東進過去確有貢獻,但在此案中,其作為董事長應盡的忠誠義務與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已明顯違反,造成公司實質損失,仍須負起法律責任。
多名高層同步被訴 司法程序持續進行
本案並非僅吳東進一人涉入,新光人壽前總經理蔡雄繼、前副總經理盧麒堯、前協理張良梓及林偉傑等人,均被檢方認定參與決策過程,涉嫌協助吳東進完成此項利益輸送。其中,蔡雄繼作為總經理,理應負起監督之責,卻未對關係人交易提出異議。
傑仕堡商旅負責人呂炳賢雖非新光人壽員工,但因其實質掌控承租公司,被檢方認定為共犯結構中的重要角色。起訴書指出,呂炳賢與吳東進關係密切,在租約談判與裝潢工程發包過程中,均扮演關鍵協調者角色,因此同樣被依背信罪嫌起訴。
目前全案已進入審理階段,新北地方法院將密集開庭調查相關事證。由於本案涉及複雜的金融法規與公司治理議題,預計審理期程將相當漫長。法界人士分析,雙方將在法庭上針對董事會是否知情、費用承擔是否符合商業慣例等議題展開激烈攻防。
公司治理漏洞受關注 金融業誠信經營面臨考驗
傑仕堡弊案不僅是個案,更凸顯臺灣金融業在關係人交易管制上的制度性漏洞。儘管金管會早已要求金融機構應建立完善的利害關係人交易管理辦法,但實務上仍有許多灰色地帶。本案中金控大股東利用其影響力,將公司資源轉為個人利益,正是公司治理最忌諱的「隧道行為」。
學者指出,保險業資金來自廣大保戶,更應嚴守誠信原則與資產管理責任。吳東進作為新光人壽最高負責人,其行為已嚴重損害公司信譽,也動搖投資人信心。即便其過去有諸多公益貢獻,但在法律面前,仍須就事論事,不能以功抵過。
此外,本案也引發社會對高齡企業領導人治理能力的討論。吳東進年近八十仍掌握龐大企業資源,其決策過程是否受到適當監督,董事會是否發揮獨立性功能,都值得深究。未來金管會可能會因此案加強審查金融機構高齡高階管理人的適任性,並強化董事會獨立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