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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適堡欠薪案始創人夫婦認罪各判罰1 2萬港元求情稱良心雇主

清晨的語者2026-03-03 19:46
3/3 (二)AI
AI 摘要
  • 案件於6月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兩人透過律師代表出庭認罪,辯方求情時極力塑造「良心雇主」形象,強調夫婦倆已抵押超過20個物業、套現逾3100萬港元用以支付員工薪資。
  • 連鎖健身中心舒適堡去年9月全線結業,創辦人兼公司董事陸毅強及其妻子何玉華因拖欠兩名健身教練薪資及代通知金共逾2.
  • 案件背景與違規事實詳情 舒適堡作為香港知名連鎖健身品牌,自2024年初已出現財務困難,開始拖欠員工薪資。
  • 案情指出,2024年9月6日舒適堡全線停業,當時拖欠超過700名員工薪資,引發大規模勞資糾紛。

連鎖健身中心舒適堡去年9月全線結業,創辦人兼公司董事陸毅強及其妻子何玉華因拖欠兩名健身教練薪資及代通知金共逾2.3萬港元,違反《僱傭條例》被票控8項罪名。案件於6月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兩人透過律師代表出庭認罪,辯方求情時極力塑造「良心雇主」形象,強調夫婦倆已抵押超過20個物業、套現逾3100萬港元用以支付員工薪資。暫委裁判官莊靜敏最終判處兩名被告各罰款1.2萬港元,並須在一個月內償還兩名事主共23227.8港元欠款。

舒適堡欠薪案始創人夫婦認罪各判罰1 2萬港元求情稱良心雇主 相關畫面

案件背景與違規事實詳情

舒適堡作為香港知名連鎖健身品牌,自2024年初已出現財務困難,開始拖欠員工薪資。案情指出,2024年9月6日舒適堡全線停業,當時拖欠超過700名員工薪資,引發大規模勞資糾紛。本次案件涉及兩名健身教練,其中一名於2014年入職的資深教練被欠款約2萬港元,另一名教練則被欠款約3000港元。兩名被告分別被票控兩項「未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一項「未在僱傭合約終止時於到期日前支付工資及代通知金」,以及一項「未在僱傭合約終止時於到期日內支付工資」,合共8項控罪。

連鎖健身中心大門緊閉,門口貼著勞資糾紛與結業告示。

根據《僱傭條例》規定,雇主必須在工資期屆滿後7天內支付工資,若合約終止則須在7天內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包括代通知金。違例雇主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港元及監禁3年。本案中金額雖然不大,但涉及基本勞工權益保障原則,勞工處因而採取法律行動。兩名被告今日未親自到庭,僅委派法律代表應訊並即時承認全部控罪,顯示案件事實並無爭議。法院文件顯示,欠款金額精確至23227.8港元,反映勞工處在計算欠薪時相當嚴謹,連同代通知金及利息等細項均詳細列明。

辯方求情策略與「良心雇主」論述

辯方律師在求情時採取情感與事實並重的策略,向法院呈交多封求情信,包括現職員工及業界供應商撰寫的推薦信。辯方強調,陸毅強夫婦絕非惡意欠薪,而是面臨前所未有的經營困境,在無力回天之際仍盡最大努力保障員工權益。求情信內容透露,兩名被告對員工一向十分照顧,員工們深知公司財務狀況惡化,但目睹老闆將個人物業抵押借貸,只為籌措資金發放薪資,因而願意體諒。

法庭桌上擺放的員工求情信與薪資計算清單。

辯方進一步指出,兩名被告為支付員工薪資,將超過20個私人物業抵押,套現金額逾3100萬港元,這些物業是夫婦倆畢生積蓄。辯方形容他們是「良心雇主」,在健身行業服務數十年,如今約70歲高齡準備退休,重犯機會極低。此外,辯方也提交供應商信件,證明舒適堡過往信譽良好,從未拖欠貨款,是「最可靠的客戶之一」,試圖建立被告過往商譽無可挑剔的形象。

這種「良心雇主」論述在勞資糾紛案件中並不常見,辯方試圖將法律責任與道德評價區隔,強調違規是「迫不得已」而非「刻意剝削」。然而,勞工權益團體認為,無論雇主是否善意,按時支薪是法定義務,不能以經營困難為由免除責任。法律專家分析,此類求情或許能在量刑上獲得酌情減輕,但無法改變違法事實,且可能對其他雇主傳遞錯誤訊息,誤以為欠薪只要理由充分便可獲輕判。

法院裁決與社會影響評估

暫委裁判官莊靜敏在判刑時表示,考慮到被告認罪、年紀已大、過往無刑事紀錄,且確實曾嘗試籌措資金支付薪資,相信重犯機會低,因此每項傳票僅判罰3000港元,兩名被告各承擔1.2萬港元罰款,另須在一個月內清還欠款。相較於《僱傭條例》最高35萬港元罰款,此判決屬極輕程度,反映法院採納辯方「迫不得已」的說法。

此裁決引發勞工界關注。有工會代表指出,欠薪問題在健身、美容等預繳式消費行業尤為嚴重,舒適堡事件並非個案,而是整個行業監管漏洞的縮影。判決雖然對兩名被告個人影響不大,但可能削弱法律阻嚇力,讓其他陷入財困的雇主誤以為欠薪後果輕微。勞工處發言人強調,即使雇主面臨經營困難,仍須遵守《僱傭條例》,處方會繼續嚴厲執法,保障員工權益。

對於700多名仍被欠薪的員工而言,本案僅解決極小部分債務。據瞭解,舒適堡結業後,清盤程序仍在進行,大部分員工被拖欠的薪資、遣散費及強積金供款仍未有著落。有前員工表示,雖然理解老闆晚年遭遇困境,但自己同樣面臨生活壓力,部分同事因失業多月已陷入財務危機。法律界人士提醒,即使刑事案已判決,員工仍可透過民事訴訟追討欠款,但若公司資產不足以償還,實際追回機會渺茫。

健身產業警示與退休老闆困境

舒適堡事件為香港健身產業敲響警鐘。業內人士分析,疫情後健身中心經營環境嚴峻,租金高昂、人手短缺、競爭激烈,加上預繳會籍制度受政府嚴格監管,現金流壓力大增。 「良心雇主」的辯護詞雖獲法院同情,卻也暴露中小企在勞工法例下的脆弱性 :一旦周轉不靈,老闆即使變賣資產亦難以及時支付薪資,最終面臨法律制裁。

兩名被告年近70歲,本應安享晚年,卻因公司結業而背上法律責任,甚至需抵押大部分物業。辯方強調他們「準備退休」,暗示這場風波已摧毀其半生心血。社會對此評價兩極:有人同情老闆晚年破產仍盡力負責,也有人認為員工才是最大受害者,不應過度同情資方。無論如何,此案凸顯勞工權益與企業生存間的張力,如何在保障員工與體諒中小企困難之間取得平衡,將是未來勞工政策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