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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籍男子購警服拍裸照上傳社群媒體遭判拘役55天

零度藍2026-03-04 04:35
3/4 (三)AI
AI 摘要
  • 新加坡籍男子謝爾曼(音譯)於2023年至2025年間,在台北西門町軍警用品店購買警察制服後,多次前往健身中心拍攝身穿警服並裸露生殖器的照片,透過社群媒體X平台發布,貼文包含「獨自值勤的警察」等煽動性文字,嚴重損害我國警察形象。
  • 此案經民眾檢舉後,警方循線查獲該名男子,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散布猥褻物品罪判處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 他刻意選擇台北某健身中心作為主要拍攝場地,利用該場所提供的Wi-Fi網路,在現場換穿警察制服後自拍多張裸露生殖器的猥褻照片。
  • 判決書指出,謝爾曼於2023年初開始,專程前往台北西門町一帶專門販售軍警用品的商店,以一般消費者身分購得與我國警察制服外觀相似的服裝、配件及徽章。

新加坡籍男子謝爾曼(音譯)於2023年至2025年間,在台北西門町軍警用品店購買警察制服後,多次前往健身中心拍攝身穿警服並裸露生殖器的照片,透過社群媒體X平台發布,貼文包含「獨自值勤的警察」等煽動性文字,嚴重損害我國警察形象。此案經民眾檢舉後,警方循線查獲該名男子,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散布猥褻物品罪判處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男子身穿警察制服並對著手機鏡頭進行擺拍。

案件緣起與犯案動機深入剖析

本案被告謝爾曼為新加坡籍人士,在台期間並未具備任何中華民國公務員身分,卻對警察制服產生異常迷戀。判決書指出,謝爾曼於2023年初開始,專程前往台北西門町一帶專門販售軍警用品的商店,以一般消費者身分購得與我國警察制服外觀相似的服裝、配件及徽章。這些物品在外觀上與正式警用制服極為相近,一般民眾難以分辨真偽,使謝爾曼得以輕易假冒警察身分。

軍警用品店內陳列的深藍色警察制服與精緻警用徽章配件。

謝爾曼的犯案動機源於個人對制服的特殊癖好,並企圖透過扮演警察角色來滿足其變態心理需求。他並非單純收藏制服,而是進一步將其作為拍攝猥褻影像的道具,藉此在網路上吸引特定族群關注,獲取虛擬成就感。這種行為不僅觸犯法律,更對執法機關的專業形象造成難以估量的傷害。警方表示,謝爾曼的行為模式顯示其早有預謀,從購買制服、選擇拍攝地點到網路散布,每一步都經過精心計算,企圖規避查緝。

犯案手法與網路散布細節

謝爾曼的犯案手法相當縝密且持續時間長達三年。他刻意選擇台北某健身中心作為主要拍攝場地,利用該場所提供的Wi-Fi網路,在現場換穿警察制服後自拍多張裸露生殖器的猥褻照片。這些照片不僅暴露私處,更刻意搭配警察制服的元素,如警帽、徽章、腰帶等,營造出「警察值勤時裸露」的錯誤意象,極具煽動性與誤導性。

男子在更衣室換上警察制服,持手機拍攝裸露不雅影像。

在社群媒體X平台上,謝爾曼以多個帳號發布這些影像,並搭配聳動文字描述,包括「帥氣的警察哥哥巡邏」、「獨自值勤的警察」、「警探囚中」、「臺灣警察交通事件」、「警察變成獵物的瞬間」等標題。這些用語刻意模仿警察執勤情境,企圖將猥褻內容與執法工作連結,嚴重扭曲警察專業形象。他的貼文迅速在網路上流傳,引發大量點擊與轉發,影響層面擴及國內外網友。

更嚴重的是,謝爾曼的帳號因違反社群平台規範遭封鎖後,仍執意創建新帳號繼續發布類似內容,顯見其毫無悔意。這種持續性、計畫性的犯行,使警方在接獲民眾檢舉後,必須投入大量資源進行數位鑑識與跨國調查,最終才確認其真實身分與所在地點。

警方查緝與司法審理過程

本案的破獲源於熱心民眾的檢舉。有網友在瀏覽X平台時,發現這些不當影像,認為已嚴重影響我國警察形象,主動向內政部警政署檢舉。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透過IP位址追蹤、數位鑑識等科技偵查手段,鎖定謝爾曼經常出沒的健身中心,並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其犯行。

偵辦過程中,警方發現謝爾曼具有相當程度的反偵查意識,包括使用虛擬私人網路(VPN)隱藏真實IP、定期刪除帳號資料等。但專案小組仍透過其健身中心會員資料、消費紀錄等線索,成功確認其身分。2025年初,警方在謝爾曼前往健身中心時將其約談到案,並在其手機中查獲大量尚未發布的猥褻照片與影片。

偵審期間,謝爾曼對犯行坦承不諱,承認自己並非警察,卻購買制服拍攝猥褻影像,並瞭解此行為已造成社會善良風俗受影響。法官考量其犯後態度尚可,且未前科紀錄,但仍認為其行為已嚴重褻瀆執法機關形象,且散布範圍廣泛,影響深遠,因此依法判處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由於謝爾曼為外籍人士,法院也特別注意其是否會潛逃出境,諭令限制住居。

法律規範與刑責認定標準

本案法官依據刑法第235條規定,認定謝爾曼的行為構成散布猥褻物品罪。該條文明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法官指出,謝爾曼拍攝的照片中,其生殖器已完全裸露,明顯屬於猥褻影像。他將這些照片上傳至公開的社群媒體平台,供不特定多數人觀覽,完全符合「散布」的構成要件。雖然謝爾曼辯稱其目的並非販賣牟利,但法律規定不以營利為必要條件,只要有意圖供人觀覽而散布,即構成犯罪。

此外,謝爾曼雖未觸犯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及官銜罪,但其行為已嚴重影響警察形象,法官在量刑時將此列為重要考量因素。法院認為,警察是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力量,其制服象徵國家公權力與人民信賴,任何人不得濫用。謝爾曼的行為不僅褻瀆制服的神聖性,更可能使民眾對執法者產生錯誤認知,破壞警民互信基礎。

社會影響與防範建議

此案對我國警察形象的傷害不容小覷。警察機關發言人表示,謝爾曼的行為已造成國際間對我國警政制度的誤解,許多國外網友可能因此認為臺灣警察紀律鬆散。警方強調,我國對警察服儀有嚴格規定,值勤中不可能發生此類脫序行為,呼籲民眾勿受網路影像誤導。

數位時代使資訊傳播速度加快,類似案件層出不窮。專家建議,社群媒體平台應加強內容審查機制,對於涉及公務員制服、徽章等敏感元素的貼文,應提高警覺並主動查核。同時,軍警用品販售業者也應建立通報機制,若發現顧客大量或異常購買制服,可主動向警方反映。

內政部警政署也提醒民眾,刑法第235條的適用範圍廣泛,不僅限於製作與散布,單純持有、下載、分享猥褻影像也可能觸法。近期網路上常見「跪求」、「私給」等用語,要求他人傳送不當影像,這些行為都可能構成犯罪。民眾應提高法律意識,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共同維護健康的網路環境。

此外,對於被害人隱私保護,我國已成立性影像處理中心,專門協助移除與下架未經同意的性私密影像。若民眾發現自己的影像遭不當散布,可立即求助,避免二度傷害。專家呼籲,面對網路犯罪,及時檢舉與保存證據是關鍵,民眾切勿因羞恥心而隱忍,應勇敢站出來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