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譴責4間健身中心恐嚇推銷會籍 涉強迫購買禮券借貸
- 健身中心惡質銷售手法揭露與案例剖析 消委會調查顯示,涉事4間健身中心包括星健體育中心、動感健身俱樂部、活力運動中心及優越健康會所,其銷售模式已形成系統性操弄。
- 此外,年輕人對金融風險辨識不足,調查顯示73%受訪者曾因「朋友推薦」而輕率簽約,凸顯金融素養教育的嚴重缺失。
- 此舉不僅侵害消費者權益,更凸顯行業監管漏洞,已要求涉事中心限期整改並公開道歉。
- 職員先透過社交媒體或校園活動接觸18至25歲大學生,以「免費體能測試」為誘因邀約面談,面談時詳細盤問事主家庭收入、銀行存款甚至父母職業,再依據財務弱勢量身設計高額會籍方案。
澳門消費者委員會近日正式點名譴責4間健身中心,指其針對年輕人實施高壓銷售策略,甚至以恐嚇手段迫使事主購買連鎖電器舖及個人護理店禮券,或簽署個人借貸合約繳付會籍費用。事件涉及金額最高達175萬元,更包含一名無行為能力人士遭欺騙交易的嚴重個案。消委會強調,這些中心職員透過精準調查事主財務狀況,量身訂製超額會籍方案,以「限時優惠」為由施壓,手法極為離譜,嚴重違反《消費者保障法》第12條關於公平交易的規定。此舉不僅侵害消費者權益,更凸顯行業監管漏洞,已要求涉事中心限期整改並公開道歉。
健身中心惡質銷售手法揭露與案例剖析
消委會調查顯示,涉事4間健身中心包括星健體育中心、動感健身俱樂部、活力運動中心及優越健康會所,其銷售模式已形成系統性操弄。職員先透過社交媒體或校園活動接觸18至25歲大學生,以「免費體能測試」為誘因邀約面談,面談時詳細盤問事主家庭收入、銀行存款甚至父母職業,再依據財務弱勢量身設計高額會籍方案。例如,一名19歲女學生因精神障礙被認定為無行為能力人士,職員竟以「父母擔保」為由,強迫其簽訂175萬元會籍合約,實際要求先購買價值150萬元的連鎖電器舖禮券,並簽署個人借貸合約。消委會指出,該學生事後無法償還債務,被迫向警方報案,案件已移交檢察院偵辦。另一案例中,多名學生被以「會員資格即將失效」為由,強迫購買個人護理店年卡,金額高達30萬元,甚至以手機照片威脅不付款即公開個人資料。消委會強調,這些手法已非單純推銷,而是利用年輕人金融知識薄弱及社會壓力,構成《刑法》第246條的恐嚇罪。
行業監管缺失與消費者保護困境
此事件暴露出澳門健身產業長期存在的監管盲區。消委會指出,2023年受理的健身會籍投訴激增45%,其中高壓銷售佔68%,主因是行業缺乏會籍費用上限規範,且中心可透過「禮券轉讓」規避金融監管。更關鍵的是,無行為能力人士的保護機制形同虛設——根據《民法典》第76條,精神障礙者簽訂合約需經法院認可,但職員卻以「父母同意書」為掩護,製造合法假象。消委會檢視過往案例,2022年曾處理類似事件,但涉事中心僅被罰款5萬元,未能阻嚇惡行。專家分析,健身產業利潤率高達40%,中心為達成業績目標,將銷售員績效與「高額會籍」掛鉤,甚至設立「欺騙獎金」制度。此外,年輕人對金融風險辨識不足,調查顯示73%受訪者曾因「朋友推薦」而輕率簽約,凸顯金融素養教育的嚴重缺失。消委會已建議立法會修訂《消費者保障法》,明確禁止以禮券或借貸方式變相強制消費,並要求中心在簽約前提供30日冷卻期。
消費者應對策略與制度性改革方向
面對此類惡質銷售,消委會強調消費者應立即採取三項防護措施:首先,簽約前務必索取書面合約,並核對所有附加條款;其次,拒絕任何形式的「禮券轉讓」或「借貸協議」,可致電1800-7777向消委會投訴;第三,保留所有對話紀錄,包括社交媒體訊息及面談錄音,作為法律證據。消委會已建立「健身中心信用評分系統」,將涉事中心列為紅色警示,並向銀行系統通報,限制其獲取信貸支持。同時,與教育局合作推動「校園金融安全教育」,2024年將於10所高校開設課程,教導學生辨識高壓銷售陷阱。制度層面,消委會正推動跨部門合作,要求金融管理局對禮券發行商實施嚴格審查,並與警方建立「惡質銷售快速通報機制」。未來將參考新加坡《消費者保護法令》第32條,對涉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交易設立刑事罰則,最高可處5年徒刑。消委會主席強調:「消費者不是待宰的羔羊,我們將以零容忍態度打擊任何侵害權益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