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女網紅與夫偷情傳訊炫耀致妻子精神受損被判賠56萬8340元

一起涉及健身網紅與丈夫婚外情的官司,最終以法院判決告終。原告小葶指控丈夫阿奔與一名名為小欣(化名)的健身網紅長期進行不正當來往,甚至在她出國期間於家中發生關係。這些行為導致小葶精神受損,需要接受心理治療。
根據法庭審理結果,小欣自 2024 年起頻繁與阿奔一同出遊,並多次發生性行為。更嚴重的是,當小葶出國時,小欣竟直接前往夫妻住所與阿奔進行不正當關係,事後還主動向小葶傳訊炫耀細節,加重了小葶的精神傷害。
小葶在事件曝光後出現長期的焦慮、失眠和情緒低落症狀,需服用抗焦慮藥物及接受多次心理諮商。她要求賠償醫療與諮商費用共計 6 萬 8340 元,並請求精神慰撫金 60 萬元。被告小欣承認與阿奔發生了約四至五次的性行為,地點多在汽車旅館,也承認曾在那天前往夫妻住所,並事後確實向小葶傳訊。
法院最終判決小欣需賠償 56 萬 8340 元,其中包括醫療與諮商費用。法官指出,婚姻以共同生活為核心,配偶負有忠誠和誠實義務。第三人明知對方已婚仍發展不正當關係,這不僅違反公序良俗,也侵害了配偶的身分法益。
在考量因素中,法院考慮到小葶需扶養未成年子女、並確診焦慮與憂鬱相關症狀;而被告小欣雖為健身教練,但收入有限且明知對方已婚仍為之。經過衡量雙方身分、經濟狀況和加害程度後,法院認定精神慰撫金以 50 萬元為適當。
此案件展示了配偶權官司的嚴重性,以及法律對於保護婚姻關係的重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