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怒嗙健身教練敗訴再遭反擊賠140萬求償遭駁回

高中女教師小蓮(化名)因與健身房女教練小琳(化名)發生口角,最終敗訴並需賠償。起因是小蓮指控小琳曾取笑她的穿衣樣式,並且懷疑小琳接近她的心儀對象。小蓮情緒激昂地回應稱對方為「死胖子」,此事經由法律程序後,小蓮被判公然侮辱罪罰款 4000 元,並需支付 3 萬元民事賠償金額。
勝訴的小琳在 Instagram 上發藏頭詩進行譏諷,更公開了判決書內容,警告他人不要挑戰女教練。此舉讓小蓮感到惶恐不安,她聲稱小琳在網絡上的言論嚴重損害了自己的名譽和職場評價,還懷疑小琳跟蹤騷擾自己,甚至認識另一名中年男子也對她進行跟蹤,對自己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因此,小蓮向法院提起訴訟,索求 140 萬元的賠償。
然而,高雄地方法院最終裁定,小琳在 Instagram 上的言論雖然辛辣,但並未構成具體誹謗行為,亦無證據顯示她有實際跟蹤騷擾小蓮的情況。法官認為小琳所作所為是因為長期法律糾紛後的心情表達,因此駁回了小蓮的求償請求。
這起案件再次突顯了在網絡時代,言論自由與個人隱私之間的矛盾與挑戰。在本案中,兩方都因言詞交鋒而受到法律制裁,但法院最終裁定,小琳並未故意侵害小蓮的權益,因此無法獲得賠償。










